合併評稅
夫婦合併 vs 分開評稅——邊種計法交少啲稅
你嘅目標只有一個:交少啲稅。唔係逃稅,係用盡《稅務條例》畀你嘅合法選項。2026年課稅年度,標準稅率同累進稅率結構冇變,但如果你同配偶嘅收入差距大,或者其中一方有可扣稅項目(例如自願醫保、合資格年金),揀錯評稅方式,隨時每年硬食多幾千蚊稅款。
你嘅目標只有一個:交少啲稅。唔係逃稅,係用盡《稅務條例》畀你嘅合法選項。2026年課稅年度,標準稅率同累進稅率結構冇變,但如果你同配偶嘅收入差距大,或者其中一方有可扣稅項目(例如自願醫保、合資格年金),揀錯評稅方式,隨時每年硬食多幾千蚊稅款。
呢篇文直接拆解「合併評稅」(Joint Assessment)同「分開評稅」(Separate Assessment)嘅運算邏輯。俾你一條清晰決策路徑:邊種計法慳稅,點樣申報,IRD點樣睇你份表。
第一局:基本盤——兩種評稅方式嘅底層邏輯
合併評稅(Joint Assessment)
- 適用對象:已婚人士,配偶雙方同意。可以係你同配偶一齊揀,或者由你單方面選擇(需配偶書面同意)。
- 點計:將你同配偶嘅「應課稅入息實額」(Net Chargeable Income)加埋,然後用同一份累進稅率表計算。
- 關鍵限制:合併評稅必須用「合併免稅額」(Married Person’s Allowance,HK$264,000,2025/26課稅年度)。你唔可以同時用「基本免稅額」(HK$132,000)加「單親免稅額」。
- 申報時序:喺報稅表(BIR60)第6部「選擇合併評稅」方格剔選。必須每年重新選擇。
分開評稅(Separate Assessment)
- 適用對象:所有納稅人(包括已婚人士)。預設選項,唔需要主動揀。
- 點計:你同配偶各自獨立計算應課稅入息實額,各自用自己嘅免稅額、扣除額、累進稅率。
- 關鍵優勢:你可以用自己嘅「基本免稅額」(HK$132,000),對方可以用自己嘅「基本免稅額」。如果雙方收入都低過免稅額,分開評稅可以令雙方都唔使交稅。
- 申報時序:預設模式。如果你唔剔選合併評稅,就自動係分開評稅。
第二局:拆解算式——邊個情況下合併慳稅?
Case 1:收入差距極大(例如一方月入HK$100,000,另一方零收入)
- 分開評稅:高收入一方:應課稅入息 = HK$1,200,000 - HK$132,000(基本免稅額)= HK$1,068,000。按累進稅率,首HK$500,000 稅率2%-17%(實際約HK$39,000),之後HK$568,000 稅率17%(約HK$96,560),總稅款約HK$135,560。低收入一方:零收入,稅款HK$0。總稅款:HK$135,560。
- 合併評稅:合併應課稅入息 = HK$1,200,000 - HK$264,000(合併免稅額)= HK$936,000。按累進稅率,首HK$500,000 稅率2%-17%(約HK$39,000),之後HK$436,000 稅率17%(約HK$74,120)。總稅款:HK$113,120。
- 結果:合併慳HK$22,440。合併勝。
規則:當一方收入高過「合併免稅額」(HK$264,000),而另一方收入低過「基本免稅額」(HK$132,000),合併評稅幾乎一定慳稅。因為你將高收入者嘅邊際稅率(17%)部分,用低收入者嘅免稅額「拉低」咗。
Case 2:雙方收入相近(例如各月入HK$50,000)
- 分開評稅:每人應課稅入息 = HK$600,000 - HK$132,000 = HK$468,000。每人稅款約HK$39,000(首HK$500,000 內,實際稅款約HK$39,000)。總稅款:HK$78,000。
- 合併評稅:合併應課稅入息 = HK$1,200,000 - HK$264,000 = HK$936,000。稅款約HK$113,120(同上)。總稅款:HK$113,120。
- 結果:分開慳HK$35,120。分開勝。
規則:當雙方收入都超過基本免稅額,合併評稅會將雙方嘅邊際稅率疊加。你用唔到對方嘅免稅額嚟拉低自己嘅邊際稅率,反而因為合併免稅額(HK$264,000)只係比兩個基本免稅額(HK$264,000)多HK$0,冇任何優勢。分開評稅永遠唔會令你交多過合併評稅,前提係你哋冇其他可扣稅項目。
第三局:變數——可扣稅項目如何扭轉局勢
自願醫保(VHIS)扣稅上限HK$8,000/人
- 分開評稅:每人最多扣HK$8,000。如果你同配偶各自買咗VHIS,總扣稅額上限HK$16,000。
- 合併評稅:合併評稅下,VHIS扣稅額係個人性質,唔可以轉移。即係你嘅VHIS保費只可以扣你嘅入息,配偶嘅只可以扣配偶嘅。合併評稅唔會改變呢個上限。
- 影響:對VHIS嚟講,合併同分開冇分別。冇影響。
合資格延期年金(QDAP)扣稅上限HK$60,000/人
- 分開評稅:每人最多扣HK$60,000。總上限HK$120,000。
- 合併評稅:同樣,QDAP扣稅係個人性質。合併評稅下,你嘅年金扣稅額只可以扣你嘅入息。如果其中一方收入低過HK$60,000,佢嘅年金扣稅額會「浪費」。
- 例子:你收入HK$1,200,000,配偶收入HK$50,000。雙方各買QDAP HK$60,000。分開評稅:你扣HK$60,000,配偶扣HK$50,000(因為收入得HK$50,000,扣稅上限係收入)。合併評稅:你扣HK$60,000,配偶扣HK$50,000(一樣)。冇分別。但如果配偶收入HK$10,000,佢嘅QDAP扣稅額最多只扣HK$10,000,浪費HK$50,000。分開評稅可以令佢嘅扣稅額完全用盡(因為佢收入低,扣稅額冇用)。
規則:當一方收入低過可扣稅項目上限(例如HK$60,000),合併評稅會令你哋浪費扣稅額。分開評稅可以各自用盡自己嘅扣稅額。
慈善捐款上限HK$10,000 或 應課稅入息35%(較低者)
- 分開評稅:每人最多扣自己應課稅入息嘅35%。
- 合併評稅:合併評稅下,捐款扣稅額係共同計算。即係你同配偶嘅捐款加埋,最多扣合併應課稅入息嘅35%。
- 影響:如果其中一方收入極高,捐款亦多,合併評稅可以將捐款扣稅額集中用喺高收入者身上,避免浪費。合併可能有利。
第四局:實戰決策樹——你應該揀邊種?
步驟1:計出雙方「應課稅入息實額」(扣除免稅額後)
公式:總收入 - 強積金供款 - 認可慈善捐款 - 個人免稅額(基本/合併/單親)
步驟2:比較兩種模式嘅邊際稅率
- 如果一方應課稅入息高過HK$500,000(17%邊際稅率),另一方低過HK$132,000(基本免稅額),合併評稅必慳。
- 如果雙方應課稅入息都低過HK$500,000,分開評稅通常更好。
- 如果雙方應課稅入息都高過HK$500,000,分開評稅幾乎一定更好。
步驟3:檢查可扣稅項目
- 如果雙方都有VHIS/QDAP,而且雙方收入都夠扣晒HK$8,000/HK$60,000,分開評稅冇壞處。
- 如果其中一方收入低到用唔盡QDAP扣稅上限(例如收入HK$30,000,但買咗HK$60,000年金),分開評稅可以令佢扣盡收入(HK$30,000),避免浪費。
- 如果一方收入極高,另一方收入極低,而且有大量慈善捐款,合併評稅可以將捐款扣稅額集中。
第五局:申報陷阱——填錯表嘅代價
陷阱1:合併評稅後,不能分開用免稅額
你剔選合併評稅後,必須用合併免稅額(HK$264,000)。如果你哋有子女,合併評稅下嘅子女免稅額係「合併計算」,唔可以分開計。例如你有兩個小朋友,合併評稅下免稅額係HK$130,000 x 2 = HK$260,000,分開評稅下每人可以claim一個小朋友(各HK$130,000)。總數一樣,但分開評稅可以靈活分配。
陷阱2:合併評稅後,不能分開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如果你有物業租金收入,可以選擇「個人入息課稅」(Personal Assessment)將租金收入同薪俸稅合併計算。但合併評稅同個人入息課稅係兩個獨立選項。你唔可以一邊合併評稅,一邊個人入息課稅。如果你哋有大量租金收入,分開評稅後各自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可能更慳稅。
陷阱3:合併評稅後,不能分開用「邊際稅率優惠」
《稅務條例》第 14 條規定,合併評稅係用同一份累進稅率表。如果你同配偶嘅收入一個喺17%邊際,一個喺2%邊際,合併後會將你哋嘅收入「拉勻」,但邊際稅率係按合併後嘅總收入計算,唔會因為你哋收入差距大而自動降低邊際稅率。合併評稅只係用咗合併免稅額嚟拉低稅基,唔係改變稅率結構。
結尾:你今日就要做嘅5件事
- 打開2025/26課稅年度報稅表(BIR60),計出你同配偶各自嘅「總入息」同「可扣稅項目」總額。
- 用 Excel 或紙筆,分別計算「合併評稅」同「分開評稅」下嘅應課稅入息實額同稅款。唔好靠感覺。
- 如果雙方收入差距超過HK$200,000,優先試合併評稅。否則,預設揀分開評稅。
- 如果其中一方有QDAP年金,確認佢嘅收入夠唔夠扣HK$60,000。唔夠嘅話,分開評稅可以慳更多。
- 每年重新檢視一次。收入變化、子女出生、買樓收租,都會改變最佳選擇。唔好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