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扣稅
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10 年期限——每年 $100,000 用到盡
你嘅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係每年 HK$100,000 上限,但只限 20 個課稅年度。2026/27 課稅年度起,如果你係首次置業,呢項扣稅嘅「首次使用」時機直接影響你未來十年嘅稅務規劃。原因係:稅務局會按你第一次申報嘅年份開始倒數 20 年,唔係按你買樓年份計。換句話說,你拖得越耐先用,你實際可用嘅扣稅年期就越短。
你嘅居所貸款利息扣稅,係每年 HK$100,000 上限,但只限 20 個課稅年度。2026/27 課稅年度起,如果你係首次置業,呢項扣稅嘅「首次使用」時機直接影響你未來十年嘅稅務規劃。原因係:稅務局會按你第一次申報嘅年份開始倒數 20 年,唔係按你買樓年份計。換句話說,你拖得越耐先用,你實際可用嘅扣稅年期就越短。
居所貸款利息扣稅(IR26)——核心規則
扣稅上限同期限
你每年最多可以申扣 HK$100,000 嘅居所貸款利息。呢個上限係總計——即使你同配偶聯名持有物業,兩個人合共申扣金額都唔可以超過 HK$100,000。期限係 20 個課稅年度,由你首次申報該物業嘅居所貸款利息嗰年開始計算,唔係由你買樓或開始供款嗰年計。
例子:你 2020 年買樓,2021 年開始供款,但直到 2024/25 課稅年度先第一次申報。咁你嘅 20 年期限由 2024/25 開始,到 2043/44 結束。如果你 2020 年就開始供款但冇申報,嗰幾年嘅利息開銷係永遠冇得追扣。
合資格貸款類型
你嘅貸款必須係「用以購置居所嘅貸款」,即係你向銀行、財務公司或認可機構借嘅按揭貸款。唔包括:私人貸款、信用卡透支、裝修貸款(除非係同一按揭貸款嘅一部分,且貸款用途明確寫明係購置物業)。稅務局會查你嘅貸款協議(Mortgage Deed)同銀行月結單。
物業必須係你嘅「主要居所」
你必須係該物業嘅唯一或主要住客。如果你將物業出租,即使你仍然住喺入面,只要超過 50% 嘅時間係出租用途,就唔符合資格。稅務局會參考你嘅水電煤賬單、差餉繳費通知、出入境記錄等。如果你長期喺內地或海外工作,但物業係你家人居住,你未必符合資格——除非你能證明該物業係你返港時嘅主要居住地。
申報時序同文件準備
邊個課稅年度申報?
你應該喺每年嘅 BIR60 個別人士報稅表(即「綠色報稅表」)嘅第 8 部申報。報稅表通常喺每年 4 月或 5 月發出,你必須喺發出後 1 個月內(或稅務局指定嘅延期日期前)填妥交回。
關鍵日期:2026/27 課稅年度嘅報稅表將於 2027 年 4 月發出。如果你係首次申報,必須喺該份報稅表上填寫物業地址、貸款機構名稱、貸款賬號、利息金額等資料。
需要準備嘅文件
你必須保留以下文件至少 6 年(稅務條例第 51C 條規定):
- 貸款協議(Mortgage Deed)——證明貸款係用於購置物業
- 每年嘅銀行利息結單——顯示實際支付嘅利息金額
- 買賣合約(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證明物業購置日期同價格
- 物業差餉繳費通知——證明你係主要住客
- 水電煤賬單——同上
錯誤做法:只保留銀行月結單,但冇保留貸款協議。稅務局有權要求你提供貸款協議正本,如果你無法提供,可以拒絕扣稅申請。
配偶聯名物業——如何分配扣稅額?
聯名業主嘅申報規則
如果你同配偶聯名持有物業,你哋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申報:
- 各自申扣自己支付嘅利息——如果你哋各自供款,按實際比例申扣
- 由其中一方申扣全部利息——如果你哋同意,可以由收入較高嗰方申扣全數 HK$100,000
重要限制:無論你哋點分配,總申扣金額唔可以超過 HK$100,000。如果你哋各自申扣,必須喺報稅表上註明對方嘅姓名同稅務編號(TIN)。
離婚或分居情況
如果你哋離婚或分居,物業由其中一方繼續居住,只有居住嗰方可以申扣利息。另一方即使仍然係業主,如果冇居住喺物業內,就唔符合「主要居所」條件。
常見陷阱同錯誤
陷阱 1:提早還款後嘅利息損失
如果你提早還清按揭,之後就冇利息可以扣稅。但如果你喺 20 年期限內提早還款,然後再借新貸款(例如加按),新貸款嘅利息通常唔可以扣稅——除非你能證明新貸款係用於購置同一物業(例如還原舊貸款)。稅務局會嚴格審查貸款用途。
案例:你 2020 年買樓,2025 年還清按揭。2026 年你加按套現 200 萬用嚟裝修,呢筆新貸款嘅利息唔可以扣稅,因為貸款用途唔係購置物業。
陷阱 2:物業轉名或賣樓後嘅影響
如果你賣咗物業,你嘅 20 年扣稅期限即刻終止。如果你之後再買新樓,你可以重新開始另一個 20 年期限(如果新樓符合資格)。但如果你只係轉名俾配偶,你嘅扣稅資格會受影響——轉名後你唔再係業主,就冇得再申扣利息。
陷阱 3:忽略「首次申報」年份
好多打工仔以為「等我供款多啲先申報」,但咁做會浪費咗頭幾年嘅利息開銷。因為你唔可以追溯申報,頭幾年嘅利息全部作廢。正確做法:由你開始供款嘅第一年就申報,即使利息金額好細(例如得 HK$5,000),都要申報。咁樣你先可以確保 20 年期限由最早嗰年開始計。
進階策略:最大化 HK$100,000 扣稅額
策略 1:利用「利息租金對沖」
如果你自住物業嘅按揭利息低過 HK$100,000,但你有其他物業出租,你可以考慮出租自住物業,然後自己租樓住。咁樣你就可以將出租物業嘅按揭利息(上限 HK$100,000)用嚟扣稅,同時自己租樓嘅租金開銷都可以扣稅(租金扣稅上限 HK$100,000,2026/27 起適用)。注意:呢個策略需要你實際搬離自住物業,稅務局會查你嘅居住記錄。
策略 2:聯名物業由高收入者全數申扣
如果你同配偶聯名,但其中一方收入好高(例如年薪 200 萬),另一方收入好低(例如年薪 30 萬),咁由高收入者全數申扣 HK$100,000 最划算。因為扣稅額係按邊際稅率計算,高收入者嘅邊際稅率係 17%(2026/27 標準稅率),扣稅效益係 HK$17,000;低收入者邊際稅率得 2-6%,扣稅效益得 HK$2,000-6,000。
策略 3:保留貸款至 20 年期限結束
如果你嘅按揭利率好低(例如 2%),而你嘅投資回報率高過利率,你應該唔好提早還款,繼續供款以維持扣稅額。但如果你嘅按揭利率高過投資回報率,就應該考慮提早還款,即使冇咗扣稅額都划算。
具體 Takeaway
- 由供款第一年就開始申報居所貸款利息,即使金額好細,確保 20 年期限由最早嗰年開始計。
- 每年保留貸款協議、銀行利息結單同水電煤賬單至少 6 年,稅務局有權抽查。
- 聯名物業由收入較高嗰方全數申扣 HK$100,000,以最大化扣稅效益。
- 賣樓或轉名後即時終止扣稅資格,新物業可以重新開始另一個 20 年期限。
- 加按或新貸款嘅利息通常唔可以扣稅,除非你能證明貸款用途係購置同一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