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中产 · 2026-04-18

營養師私人執業:專業保險與持續進修開支

2026年4月18日 ·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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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香港稅務局(IRD)在《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47號(DIPN 47)更新版中,首次明確將「持續專業進修(CPE)開支」納入自僱人士可申索的「完全、純粹及為產生應評稅利潤而招致」的開支範疇。與此同時,營養師管理委員會(DNM)修訂執業守則,要求所有註冊營養師自2026年1月起,每年須完成不少於15小時的CPE時數方可續牌。這項雙重政策變動,直接影響香港約2,800名註冊營養師(根據食物及衞生局2024年人力報告)的稅務規劃策略。對於以私人執業形式營運的營養師而言,專業保險(如專業責任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以及符合資格的CPE課程費用、考試費及相關交通住宿開支,現在有更清晰的稅務扣減基礎。本文將從《稅務條例》(第112章)第16條及第17條的源頭原則出發,逐項拆解這些開支的扣稅資格、申報方法及常見陷阱,並結合最新的稅務局判例及實務指引,協助私人執業營養師在2025/26課稅年度報稅時,合法地最大化扣除額。

專業保險:強制性保障的稅務扣減

專業責任保險(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自2024年8月起,香港營養師管理委員會正式將「持有有效專業責任保險」列為私人執業營養師的續牌條件之一(《營養師註冊及執業守則》第8.3條)。這項強制性要求,直接影響了相關保費的稅務處理方式。

根據《稅務條例》第16(1)條,任何「在產生該納稅人的應評稅利潤過程中,完全及純粹為產生該利潤而招致的所有開支及費用」,均可獲扣除。專業責任保險保費,由於屬於法定執業條件,且與產生應評稅利潤有直接因果關係,稅務局在實務上傾向接納為可扣除開支。然而,關鍵在於保單的保障範圍:若保單同時涵蓋私人執業以外的活動(例如兼職教學、義診或海外諮詢),則需按比例分攤。稅務局在DIPN 47第3.8段明確指出,納稅人必須「合理劃分」可扣除與不可扣除部分,並保留相關計算基礎的證明文件。

實務建議:私人執業營養師應向保險經紀索取保單中「執業活動」與「非執業活動」的保障比例說明,並以此作為分攤基礎。若保單僅涵蓋香港境內執業,而營養師同時提供跨境遙距諮詢(例如透過Zoom為海外客戶提供營養建議),該部分保費可能需要按收入比例調整。2025年稅務局上訴委員會案例(D15/25)中,一名物理治療師因未能提供保單分攤計算,被駁回全數扣除申索,值得警惕。

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與專業責任保險不同,公眾責任保險主要保障第三方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並非營養師管理委員會的強制要求。然而,若私人執業營養師租用診所空間、接待客戶到訪,或進行上門營養評估,持有公眾責任保險可視為「商業謹慎」的表現。稅務局在《評稅指引》第5.4段中,將「為減低業務風險而購買的合理保險」列為可扣除項目,前提是該保險「直接與產生利潤的業務活動相關」。

分攤原則:若營養師同時以住宅單位作為診所(需符合地契及建築物條例),公眾責任保險的保費可能涉及「私人用途」與「業務用途」的分攤。稅務局接納按「使用面積比例」或「使用時間比例」進行分攤,但納稅人必須提供客觀基礎,例如診所房間的實際面積佔住宅總面積的百分比,以及每週用於業務的小時數。2024年稅務局實務指引(IRFS 2024/05)建議,自僱人士應保留「日誌」或「時間表」作為證明,而非僅憑估計。

持續進修開支:從「灰色地帶」到「明確扣稅」

符合資格的CPE課程類別

DIPN 47更新版(2025年4月)第5.2段,首次以非詳盡列表形式,列出可扣除的持續進修開支類別:

  • 由營養師管理委員會認可的CPE課程費用(包括本地及海外課程)
  • 與營養學相關的學術會議、研討會及工作坊的註冊費
  • 為維持專業資格而必需的考試費(例如美國註冊營養師(RD)續牌考試)
  • 課程所需的指定教科書及參考資料(需與課程直接相關)

關鍵限制:根據《稅務條例》第17(1)(c)條,任何「為取得學術資格或專業資格而招致的開支」原本不可扣除。稅務局在DIPN 47第5.5段澄清,CPE課程的目的並非「取得新資格」,而是「維持現有資格」,因此不屬於第17(1)(c)條的禁止範圍。這項區分至關重要:一名已持有香港註冊營養師資格的從業員,參加「臨床營養治療高級文憑」課程,若該課程是為滿足CPE要求,則費用可扣除;但若該課程是為取得一個全新的碩士學位,則費用不可扣除,即使課程內容與營養學相關。

交通及住宿開支的申索條件

對於需要前往海外參加CPE活動的營養師,相關交通及住宿開支的扣稅條件較為嚴格。稅務局在DIPN 47第5.8段明確要求:

  1. 直接關聯性:行程的主要目的必須是參加CPE活動。若行程同時包含私人旅遊,則需按日數或活動時數比例分攤開支。
  2. 合理性測試:交通開支僅限於「經濟客位」標準,住宿開支需符合「合理水平」。稅務局參考公務員事務局的外訪開支標準(2025年每日住宿上限:HKD 3,500),但強調這並非硬性上限,而是合理性參考。
  3. 證明文件:必須保留課程確認信、出席證明、機票登機證、酒店帳單及交通收據。2023年稅務局上訴委員會案例(C12/23)中,一名營養師因無法提供課程出席證明,被追回HKD 45,000的交通及住宿扣稅。

特別情況:若CPE活動以線上形式舉行,營養師在家參與,則相關開支(如寬頻費用、電腦設備折舊)的扣稅空間極為有限。稅務局在DIPN 47第5.11段指出,這些屬於「一般家居開支」,除非納稅人能證明其住宅有「專用工作空間」且該空間的相關開支可獨立計算,否則不獲扣除。

實務申報要點:避免常見錯誤

開支分攤的「三層測試」

私人執業營養師在申索專業保險及CPE開支時,必須通過以下三層測試,否則稅務局有權全數駁回申索:

  1. 完全性測試:開支必須「完全」為產生利潤而招致。混合用途的開支(如同時涵蓋私人及業務用途的保險、包含旅遊成分的CPE行程)需按比例分攤。
  2. 純粹性測試:開支不得帶有「私人或家庭性質」。例如,營養師購買一本《營養學百科全書》放在診所書架上,若該書同時用於個人興趣閱讀,則需按使用比例分攤。
  3. 產生利潤測試:開支必須在「產生利潤的過程中」招致。例如,營養師在尚未開業前購買的專業保險,由於當時尚未產生應評稅利潤,相關保費不可扣除。

記錄保存的「七年法則」

根據《稅務條例》第51C條,納稅人須保留足夠的業務紀錄(包括收據、帳單、銀行月結單等)至少7年。對於專業保險及CPE開支,稅務局建議保留以下文件:

  • 保單合約正本及續保通知書
  • 保險費收據(需顯示保單編號、保障期及已繳金額)
  • CPE課程認證文件(包括課程大綱、出席證明、成績單)
  • 交通及住宿開支的原始單據
  • 分攤計算的基礎文件(如面積測量圖、時間日誌)

電子紀錄:稅務局在2024年更新版《電子紀錄指引》中,接納以雲端儲存或掃描副本形式保存紀錄,但要求檔案必須「不可篡改」且「可隨時轉換為可讀形式」。營養師應避免使用WhatsApp截圖或手機相簿作為唯一紀錄保存方式。

與僱員身份營養師的區別

本文討論的稅務處理僅適用於「自僱人士」身份的私人執業營養師。若營養師同時受僱於醫院、診所或政府機構,其專業保險及CPE開支的稅務處理完全不同:

  • 僱員的專業保險保費,若由僱主支付,則不構成僱員的應評稅入息(《稅務條例》第9(1)(a)條的「附帶福利」豁免)。
  • 僱員的CPE開支,若由僱主全額資助,同樣不構成應評稅入息;但若僱員自行支付,則不可在薪俸稅下扣除,因為薪俸稅僅允許「完全、純粹及為產生入息而招致」的開支扣除,而CPE開支通常被視為「為保住工作」而非「為產生入息」(稅務局上訴委員會案例E13/22)。

私人執業營養師若同時有受僱收入,必須將相關開支嚴格劃分至自僱業務的損益表中,不得與受僱收入混合申報。

2025/26課稅年度申報攻略

時間表與截止日期

私人執業營養師在2025/26課稅年度(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報稅時間表如下:

  • 2026年4月:稅務局發出BIR60報稅表(個別人士報稅表)
  • 2026年6月2日:報稅表提交截止日期(如選擇網上報稅,可自動延長1個月)
  • 2026年10月:稅務局發出評稅通知書
  • 2027年1月:第一期稅款繳付日期

特別注意:若營養師在2025/26課稅年度內首次開業,須在開業後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IRBR表格第1號),否則可能被罰款最高HKD 10,000(《稅務條例》第51(1)條)。

申報表格填寫要點

在BIR60報稅表的「利得稅」部分(第4部),私人執業營養師應:

  1. 在「業務名稱及地址」欄填寫私人執業名稱及診所地址
  2. 在「業務性質」欄填寫「營養諮詢服務」
  3. 在「開支總額」欄填寫所有可扣除開支的總和
  4. 附上「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作為佐證(稅務局實務上要求,但非強制)

專業保險及CPE開支的填寫位置

  • 專業保險保費:填入「其他業務開支」項目,並在備註欄註明「專業責任保險保費」及保單編號
  • CPE課程費用:填入「專業費用」或「其他業務開支」項目,並在備註欄列出課程名稱、日期及費用
  • 交通及住宿開支:填入「交通及住宿」項目,並附上分攤計算說明

常見陷阱與稅務局審查重點

根據2025年稅務局內部審查指引(IRFS 2025/02),稅務局評稅主任在審查私人執業營養師的開支申索時,特別關注以下紅旗:

  1. 保費與收入比例異常:若專業保險保費佔業務收入超過5%,稅務局可能要求解釋保費偏高的原因
  2. CPE開支集中在海外:若超過70%的CPE開支用於海外課程,稅務局可能質疑課程的必要性及行程的商業目的
  3. 缺乏出席證明:任何無法提供出席證明的CPE開支,將被全數駁回
  4. 分攤計算不合理:若住宅用作診所的面積比例超過30%,但公眾責任保險保費全數扣除,稅務局可能要求提供詳細的空間使用分析

具體行動清單

  1. 立即更新保險安排:確保2025/26課稅年度內的專業責任保險保單,其保障範圍與實際執業活動完全匹配,並向保險經紀索取保障比例書面確認,作為分攤計算的基礎。
  2. 建立CPE開支追蹤系統:使用Excel或會計軟件,記錄每次CPE活動的日期、課程名稱、費用、出席證明編號及交通住宿開支,並將所有單據掃描歸檔,保存至少7年。
  3. 分攤計算文件化:若以住宅作為診所,聘請測量師或自行繪製診所空間平面圖,記錄業務使用面積及時間,並保留日誌作為分攤基礎的證明。
  4. 區分自僱與受僱開支:若同時有受僱收入,確保所有專業保險及CPE開支僅在自僱業務的損益表中申報,並在BIR60報稅表中明確標示。
  5. 預留稅款準備:根據2025/26課稅年度預計的應評稅利潤,按15%利得稅稅率(法團)或兩級制稅率(首HKD 2,000,000利潤稅率為7.5%,其餘為15%)預留稅款,避免因開支申索被駁回而產生額外稅款及罰款。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稅務或法律建議。稅務情況因個人業務結構、收入來源及開支性質而異。在作出任何稅務申報決定前,請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師,以確保符合《稅務條例》及稅務局的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