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中产 · 2026-02-18

為子女投保自願醫保扣稅攻略:分單投保更著數?

2026年2月18日 · 3 分鐘

2025/26課稅年度《財政預算案》已於二月公布,其中並未調整自願醫保(VHIS)的扣稅額上限,每名受保人每年可享最高HK$8,000的稅務扣除,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的扣稅額則維持在HK$60,000水平。然而,稅務局在2024年修訂《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DIPN 44),明確了家庭成員間保單權益分配的稅務處理,特別是當父母為子女投保時,誰才是「納稅人本人」及「受保人」的界定,直接影響扣稅資格。對於不少中產家庭而言,為未成年子女投保自願醫保以獲取每年HK$8,000扣稅額,看似是「穩賺」的稅務優化操作,但實務上涉及「分單投保」——即由父母各自為同一名子女投保不同計劃——能否疊加扣稅?還是只能由一名納稅人申報?本文將以2025/26課稅年度的法規為基礎,拆解當中的扣稅邏輯、常見誤區及實戰策略,協助港台中產家庭在合法框架下最大化稅務效益。

自願醫保扣稅的基本框架:誰可以扣?扣多少?

受保人與納稅人的法律關係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6D條,納稅人可就「為自己或指明親屬」繳付的合資格自願醫保保費,申請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下的扣除。關鍵在於「指明親屬」的定義,涵蓋納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及配偶的父母。稅務局在2024年更新的DIPN 44第3.7段明確指出,子女包括「納稅人及其配偶的親生子女、領養子女或繼子女」,且年齡不限。換言之,即使子女已成年,只要父母仍為其繳付保費,仍可申請扣稅。

扣稅額的上限與計算方式

每名受保人每年可獲最高HK$8,000的稅務扣除,但此上限是按「受保人」而非「納稅人」計算。舉例而言,若父母為同一名子女投保兩份自願醫保計劃,總保費為HK$12,000,則該子女作為受保人的扣稅上限僅為HK$8,000,超出部分(HK$4,000)無法獲得稅務扣除。然而,若父母各自為不同子女投保,則每名子女均可獨立享有HK$8,000扣稅額。2025/26課稅年度的標準稅率為15%,因此每名子女最多可為家庭節省HK$1,200(HK$8,000 × 15%)的稅款。

分單投保的扣稅邏輯:疊加還是分流?

實務中常見的「分單投保」操作,是指父母各自以自己名義為同一名子女投保一份自願醫保,意圖讓兩份保單的保費均可扣稅。稅務局的立場是:每名受保人(即子女)的扣稅上限為HK$8,000,但誰繳付保費則決定誰可申報該扣除。若父母各自繳付保費,且各自符合「指明親屬」的定義(即父母均為子女的指明親屬),則理論上父母可分別就自己繳付的保費申請扣稅,但兩者合計不得超過該受保人的HK$8,000上限。換句話說,若子女的總保費為HK$10,000(父付HK$6,000,母付HK$4,000),則父可扣HK$6,000,母可扣HK$4,000,合計HK$10,000,但稅務局只容許最多HK$8,000的扣除。因此,實際操作中,父母需協調保費金額,確保總保費不超過HK$8,000,否則超出部分無法扣稅。

實戰策略:如何最大化家庭扣稅效益?

策略一:為多名子女分別投保

對於育有兩名或以上子女的家庭,最簡單的優化方法是確保每名子女均有一份自願醫保保單,且保費達到或超過HK$8,000。以兩名子女為例,家庭每年可獲HK$16,000的扣稅額,對應稅款節省約HK$2,400(假設邊際稅率15%)。若子女數目更多,效益更為顯著。須注意,自願醫保的保費按年齡分級,未成年子女的保費通常較低(例如標準計劃每年約HK$2,000至HK$4,000),未必能達到HK$8,000上限。此時,可考慮選用「靈活計劃」中較高保障的方案,或為子女加購附加保障(如門診、牙科),以提升保費至扣稅上限。

策略二:父母之間保費分攤的協調

若只有一名子女,而父母均希望利用自願醫保扣稅,可考慮由父母各自為子女投保一份「靈活計劃」,但需確保兩份保單的總保費不超過HK$8,000。例如,父投保一份年保費HK$5,000的計劃,母投保另一份年保費HK$3,000的計劃,則父可扣HK$5,000,母可扣HK$3,000,合計HK$8,000。若其中一份保費超過HK$8,000,則超出部分無法扣稅,且該納稅人只能申報HK$8,000。因此,建議父母在投保前計算總保費,並調整保障內容以達至最佳扣稅效果。

策略三:利用「個人入息課稅」擴大扣稅空間

對於自僱人士或小企業東主,若薪俸稅收入較低,但有利得稅或物業稅收入,可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報稅,將自願醫保保費扣稅納入計算。根據《稅務條例》第26D條,自願醫保保費扣除僅適用於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不適用於純利得稅或物業稅。因此,若納稅人主要收入來自利得稅,需確保同時有薪俸稅收入(例如從公司收取董事袍金),或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才能享受扣稅。2025/26課稅年度的個人入息課稅稅率為累進制,最高邊際稅率為17%,但以標準稅率15%為上限。對於高收入家庭,若邊際稅率達17%,每名子女的扣稅效益可提升至HK$1,360(HK$8,000 × 17%)。

常見誤區與實務陷阱

誤區一:以為「分單投保」可無限疊加扣稅

不少納稅人誤以為,只要父母各自投保,每份保單均可獨立獲得HK$8,000扣稅,從而為一名子女獲得HK$16,000扣稅額。這是不正確的。如前所述,扣稅上限是按「受保人」而非「納稅人」計算。稅務局在DIPN 44第4.2段明確表示:「每名受保人的合資格保費總額,不得超過HK$8,000,不論該保費是由一名或多名納稅人繳付。」因此,即使父母各自繳付保費,合計扣稅額仍以HK$8,000為限。

誤區二:忽略「指明親屬」的關係鏈

自願醫保的「指明親屬」定義包括納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但並未涵蓋「配偶的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例如,若一名納稅人為繼子女(與配偶無血緣關係)投保,只要該繼子女是納稅人配偶的子女,則符合「子女」定義。但若納稅人為孫子女投保,則不屬指明親屬,除非該孫子女是納稅人「供養」的子女(需符合特定條件)。稅務局在2025年更新的常見問題(第7題)中重申,為孫子女繳付的保費不屬扣稅範圍,除非納稅人已合法領養該孫子女。

實務陷阱:保費支付憑證的保存

稅務局在評稅時,有權要求納稅人提供保費支付證明。若父母各自為子女投保,但保費由同一銀行戶口支付(例如父的戶口但母授權扣帳),稅務局可能質疑誰才是實際繳付人。建議父母各自以獨立銀行戶口或信用卡支付保費,並保留收據至少7年(稅務局的評稅期限)。此外,若保單的「投保人」與「繳費人」不一致(例如父為投保人但母繳費),需在報稅時清楚申報,否則可能被視為無效扣除。

2025/26課稅年度的政策更新與市場趨勢

稅務局對「家庭保單」的審查趨嚴

2024年稅務局修訂DIPN 44後,特別加入了對「家庭保單」的審查指引(第5.2至5.4段)。稅務局會關注保單的商業實質,若發現保費異常高於市場水平(例如為子女投保年費HK$20,000的計劃,而標準計劃僅HK$3,000),可能質疑該安排是否純粹為避稅而非醫療保障。稅務局有權拒絕扣除,並可能追溯調整。因此,建議選擇市場上合理的自願醫保計劃,而非為扣稅而購買過度保障。

自願醫保市場的產品變化

截至2025年6月,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公布的數據顯示,自願醫保計劃的認可產品數目已超過400款,較2023年增長約12%。其中,針對兒童的「靈活計劃」保障範圍持續擴大,部分計劃已涵蓋中醫門診、心理健康諮詢及疫苗接種,保費亦相應提升。對於希望達到HK$8,000扣稅上限的家庭,可考慮選擇年保費約HK$7,500至HK$8,500的兒童靈活計劃,既滿足扣稅需求,又提供較全面的保障。須注意,保費會隨受保人年齡增長而調整,兒童保單在成年後保費可能大幅上升,需定期檢討。

與其他扣稅工具的整合策略

自願醫保扣稅可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疊加使用,但三者的總扣稅上限為HK$68,000(自願醫保HK$8,000 + QDAP/TVC HK$60,000)。對於中產家庭,若同時為子女投保自願醫保、為自己購買QDAP及參與TVC,可最大化稅務效益。例如,一名年薪HK$500,000的納稅人,邊際稅率為17%,若全額使用HK$68,000扣稅額,每年可節省HK$11,560稅款。但需注意,QDAP及TVC的扣稅額是按納稅人而非受保人計算,與自願醫保的邏輯不同。

行動清單:三個可即時應用的要點

  1. 計算家庭子女數目與保費總額:為每名子女投保一份自願醫保,確保年保費達到或超過HK$8,000,以獲取每名子女最高HK$1,200(邊際稅率15%)的稅款節省;若育有兩名子女,家庭每年可節省最多HK$2,400。

  2. 協調父母之間的保費分攤:若只有一名子女,由父母各自投保,但總保費不得超過HK$8,000,並以獨立戶口支付保費,保留收據至少7年以備稅務局查核。

  3. 整合其他扣稅工具:在自願醫保扣稅之外,考慮為自己購買QDAP或參與TVC,將總扣稅額提升至HK$68,000,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如適用)以適用最高邊際稅率。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稅務建議。涉及個人稅務情況請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師。This does not constitute tax advice. Consult a licensed CPA or tax advisor for your specific sit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