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中产 · 2026-02-10

薪俸稅同個人入息課稅都要交?避免雙重課稅的合法安排

2026年2月10日 · 3 分鐘

2025年4月,稅務局正式發出約22萬份2024/25課稅年度報稅表(BIR表格),當中涵蓋薪俸稅、利得稅及物業稅的申報。對於同時擁有受僱收入、自僱業務利潤及物業租賃收入的港台中產人士而言,一個反覆出現的疑問是:既然已按薪俸稅稅表繳交了入息稅,為何「個人入息課稅」評稅通知書又會出現?兩者是否構成雙重課稅?答案是否定的,但若不懂選擇正確的評稅方式,確有機會多繳稅款。本文將以《稅務條例》(第112章)第41條、第63條及第68條為基礎,拆解薪俸稅與個人入息課稅的運作機制,並提供三類常見收入組合的合法優化安排。

一、薪俸稅與個人入息課稅的根本區別

1.1 課稅基礎:單一來源 vs 總入息

薪俸稅(Salaries Tax)是針對「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及退休金」所徵收的稅項,其課稅基礎僅限於僱傭相關收入。根據《稅務條例》第8條,計算薪俸稅時,納稅人可申請基本免稅額、單親免稅額、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免稅額等,並按累進稅率(最高17%)或標準稅率(15%,以較高者為準)計算。

個人入息課稅(Personal Assessment)則是一項「選擇性評稅機制」,並非獨立稅種。根據《稅務條例》第41條及第63條,納稅人可選擇將薪俸稅、利得稅及物業稅三項應評稅入息合併計算,然後再扣除適用的免稅額及個人進修開支等,最後以累進稅率(最高17%)評稅。這項機制的目的是讓同時擁有多種收入來源的納稅人,透過合併評稅享受免稅額的疊加效應,從而減輕整體稅負。

關鍵區別在於:薪俸稅是強制性的單一稅種,而個人入息課稅是可選擇的稅務優化工具。納稅人無需同時繳交兩者——當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後,原本的薪俸稅評稅會被取代,最終只會收到一份綜合評稅通知書。

1.2 2024/25課稅年度免稅額與稅率對照

以下為2024/25課稅年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關鍵數字(來源:稅務局《2024/25課稅年度稅項指南》):

  • 基本免稅額:HKD 132,000
  • 單親免稅額:HKD 132,000
  • 子女免稅額(每名):首名至第九名各HKD 130,000
  • 供養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每名):HKD 50,000
  •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扣除上限:HKD 18,000
  • 累進稅率階梯:首HKD 50,000(2%)、次HKD 50,000(6%)、次HKD 50,000(10%)、次HKD 50,000(14%)、餘額(17%)
  • 標準稅率:15%(適用於總入息減去扣除後的淨額)

二、何時應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2.1 三種典型場景

場景一:自僱專業人士同時有租金收入

假設一位香港註冊會計師(自僱)在2024/25課稅年度錄得業務利潤HKD 600,000,同時擁有一個住宅物業出租,淨租金收入HKD 200,000。若只申報利得稅及物業稅,物業稅會按標準稅率15%徵收(即HKD 30,000),而利得稅則按兩級制稅率(首HKD 2,000,000利潤按8.25%徵收,即HKD 49,500)。總稅款為HKD 79,500。

若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將業務利潤及租金收入合併為總入息HKD 800,000,扣除基本免稅額HKD 132,000及強積金供款HKD 18,000後,應課稅入息為HKD 650,000。按累進稅率計算,稅款約為HKD 56,000(計算過程:首HKD 50,000×2%=HKD 1,000;次HKD 50,000×6%=HKD 3,000;次HKD 50,000×10%=HKD 5,000;次HKD 50,000×14%=HKD 7,000;餘額HKD 450,000×17%=HKD 76,500;總計HKD 92,500,但由於累進稅款高於標準稅率計算的HKD 97,500,最終以較低者為準,即HKD 92,500)。然而,此例中個人入息課稅反而導致稅款增加,原因是累進稅率的邊際稅率(17%)高於利得稅的優惠稅率(8.25%)。這說明個人入息課稅並非總是更優——必須逐案計算。

場景二:受僱人士同時有業務虧損

一位受僱工程師年薪HKD 1,200,000,同時經營一家小型顧問公司,該年度錄得業務虧損HKD 400,000。若只申報薪俸稅,稅款約為HKD 180,000(按標準稅率15%計算)。若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可將業務虧損與薪俸收入合併計算,總入息降至HKD 800,000,稅款降至約HKD 92,500,節省HKD 87,500。這正是個人入息課稅的核心優勢——容許業務虧損抵銷其他收入。

場景三:擁有多項免稅額的納稅人

一位單親家長年薪HKD 800,000,供養兩名60歲以上父母及一名子女,同時擁有一個出租物業(淨租金收入HKD 150,000)。若分開評稅,薪俸稅可申請單親免稅額HKD 132,000、子女免稅額HKD 130,000、供養父母免稅額HKD 100,000,應課稅入息為HKD 438,000,稅款約HKD 42,000;物業稅為HKD 22,500。總稅款HKD 64,500。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後,總入息HKD 950,000,扣除相同免稅額後,應課稅入息HKD 588,000,稅款約HKD 74,000,反而增加。原因是物業稅的15%標準稅率低於個人入息課稅的邊際稅率。

2.2 計算方法:何時有利?

總結而言,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有利條件包括:

  • 業務或物業出現虧損,可抵銷其他收入
  • 總入息較低,可充分利用免稅額(尤其是子女及供養父母免稅額)
  • 利得稅及物業稅的標準稅率(15%)高於個人入息課稅的累進稅率(邊際稅率低於15%的部分)

不利條件則包括:

  • 利得稅享有兩級制優惠稅率(8.25%/16.5%),個人入息課稅無法保留此優惠
  • 物業稅的15%標準稅率可能低於個人入息課稅的邊際稅率
  • 總入息過高導致邊際稅率達17%

三、避免雙重課稅的合法安排

3.1 選擇權的行使時限

根據《稅務條例》第41條,納稅人必須在報稅表(BIR60)中明確勾選「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欄目,或在收到評稅通知書後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稅務局申請。逾期申請將不被接納。實務上,稅務局會在評稅通知書中自動計算兩種方式的稅款,並顯示「如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應繳稅款為XXX」的對照數字。納稅人應仔細比較,若個人入息課稅稅款較低,務必在限期前提交選擇。

3.2 申報實務:避免錯誤

常見錯誤包括:

  • 未申報所有收入:個人入息課稅要求納稅人申報所有應評稅收入,包括薪俸、業務利潤、租金收入,以及股息、利息等(後者通常已免稅)。遺漏申報可能導致評稅不準確及罰款。
  • 混淆「個人入息課稅」與「合夥業務評稅」:合夥業務的利潤應在利得稅報稅表中申報,個人入息課稅僅適用於個人層面的合併評稅。
  • 未保留業務虧損紀錄:若要利用業務虧損抵銷其他收入,必須保留經審計的帳目或業務收支紀錄,以備稅務局查核。

3.3 2025/26課稅年度的潛在變化

2025年2月,財政預算案宣布2025/26課稅年度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免稅額將維持不變,但標準稅率階梯的「入息限額」可能隨通脹調整(有待2025年7月《稅務條例修訂條例》公布)。此外,稅務局局長譚大鵬在2025年3月的記者會上表示,將加強對「個人入息課稅」選擇的審查,特別是針對同時申報業務虧損及高額薪俸收入的個案,以打擊潛在的避稅行為。納稅人應確保業務虧損的真實性及合理性。

四、進階規劃:家庭成員的稅務優化

4.1 配偶合併評稅

根據《稅務條例》第41條,已婚人士可選擇與配偶合併評稅(Joint Assessment),將兩人的薪俸、業務利潤及租金收入合併計算。這項安排尤其適用於一方收入較低或為零的情況,因為免稅額(如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免稅額)可全數由高收入一方申索。

實例:丈夫年薪HKD 1,000,000,妻子無收入,育有兩名子女。分開評稅時,丈夫可申請子女免稅額HKD 260,000及基本免稅額HKD 132,000,應課稅入息HKD 608,000,稅款約HKD 76,000。若選擇合併評稅,總入息HKD 1,000,000,扣除兩項基本免稅額(HKD 264,000)及子女免稅額(HKD 260,000),應課稅入息HKD 476,000,稅款約HKD 52,000,節省HKD 24,000。

4.2 物業轉讓給低稅率家庭成員

對於擁有出租物業的納稅人,若租金收入導致其邊際稅率升至17%,可考慮將物業轉讓給稅率較低的家庭成員(如無收入的配偶或成年子女),前提是轉讓必須以市價進行,且需繳付印花稅。這項安排需謹慎規劃,因為稅務局有權根據《稅務條例》第61條(「一般反避稅條文」)審查交易是否以「減少稅務負擔」為主要目的。

4.3 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效益

根據《稅務條例》第26A條,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可獲扣除,上限HKD 18,000。自願性供款則不獲扣除。但若透過「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計劃,每年最多可額外扣除HKD 60,000(2024/25課稅年度)。這項安排尤其適合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因為TVC扣除可同時降低薪俸收入及總入息,從而降低邊際稅率。

五、行動清單:2025/26課稅年度報稅前的準備

  1. 整理所有收入來源:收集僱主提供的IR56B表格、自僱業務的損益表、物業租約及租金收據,確保無遺漏。
  2. 計算兩種評稅方式的稅款:使用稅務局網站的「稅款計算機」或自行計算,比較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的總和與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
  3. 確認業務虧損的真實性:若計劃利用虧損抵銷其他收入,準備好經審計的帳目或詳細收支紀錄。
  4. 檢查免稅額申索:確保已申索所有合資格的免稅額,包括子女、供養父母、單親、傷殘受養人等。
  5. 在報稅表中明確選擇:若個人入息課稅更有利,務必在BIR60表格第8部勾選「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欄目,並在限期前提交。

本文不構成稅務建議。涉及個人稅務情況請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師。
This does not constitute tax advice. Consult a licensed CPA or tax advisor for your specific sit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