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中产 · 2026-04-06

商會會費扣稅:專業資格相關的會員費扣除

2026年4月6日 ·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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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課稅年度(即2025/26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報稅表(BIR60)將於2026年4月初陸續發出,納稅人現正處於整理全年收支單據的關鍵窗口期。對於香港的專業人士及中產階層而言,每年繳付的商會會費、專業學會會員費及持續進修費用,往往是容易被忽略的扣稅項目。根據《稅務條例》第12(1)(a)條,薪俸稅的免稅額及扣除項目涵蓋「為產生應課稅入息而必須支付的費用」,但實務上稅務局對「必須」一詞的詮釋相當嚴格。近期稅務局在2024年更新的《稅務指引第7號》(DIPN 7)中,進一步釐清了專業資格相關會員費用的扣除條件,特別是在混合工作模式普及後,部分專業學會調整了會籍類別及持續進修要求,直接影響納稅人的申報資格。本文將詳細拆解哪些商會及專業學會會費可以合法申索扣除、哪些屬於不可扣除的個人開支,以及2025/26課稅年度值得注意的申報細節。

薪俸稅框架下的「必須開支」原則

《稅務條例》第12(1)(a)條的法定要求

薪俸稅的扣除項目並非無限延伸。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12(1)(a)條,納稅人可申索扣除「完全、純粹及必須為產生應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及開支」。稅務局在實務上對這三個形容詞有嚴格的層層測試:

  • 完全(Wholly):該開支必須完全與產生入息有關,不能夾雜私人用途。例如,一個同時用於社交聯誼及業務發展的商會會費,若無法清晰劃分兩者比例,稅務局傾向全數拒絕扣除。
  • 純粹(Exclusively):開支的目的必須純粹是為了產生應課稅入息,而非為了其他目的(如個人興趣、社交地位或行業榮譽)。
  • 必須(Necessarily):這是爭議最大的條件。稅務局要求該開支是僱主明確要求或行業法規強制規定,而非僅僅是「對工作有幫助」或「行業慣例」。

稅務局對「必須」的具體詮釋

稅務局在《稅務指引第7號》(2024年修訂版)第3.2段明確指出,若僱傭合約或僱主書面政策要求僱員必須持有某個專業學會的會籍作為受僱條件,則相關會費可被視為「必須」開支。相反,若專業學會會籍只是「期望擁有」或「對晉升有利」,則不符合扣除條件。

一個經常被引用的案例是 D v Commissioner of Inland Revenue (1996) 1 HKRC 90-127。該案中,一名工程師申索扣除其英國工程師學會的會費,但稅務局拒絕,理由是僱主並無要求他必須持有該會籍才能工作,即使該會籍對其專業發展有明顯幫助。上訴委員會維持稅務局的決定,強調「必須」的標準是客觀的僱主規定,而非主觀的職業需要。

可扣除的專業學會會費清單

法定規管行業:強制性會籍

對於受香港法例規管的專業行業,相關監管機構的強制性註冊費用及指定學會會費,通常符合「必須」測試。以下是2025/26課稅年度常見的可扣除項目:

行業相關機構會費性質每年金額(約數)
律師香港律師會(Law Society of HK)執業證書費HK$6,000 - HK$8,000
會計師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會員年費HK$2,500 - HK$4,500
醫生香港醫務委員會執業註冊費HK$1,500 - HK$3,000
建築師香港建築師學會(HKIA)會員年費HK$3,000 - HK$5,000
工程師香港工程師學會(HKIE)會員年費HK$2,000 - HK$3,500

重要提示:上述金額僅為參考,實際金額以各機構2025年公佈的收費為準。納稅人必須保留繳費收據,並確保該會籍是僱主書面要求的受僱條件。

非強制但行業慣例的學會

對於沒有法定註冊要求的行業(如金融、市場推廣、人力資源等),專業學會會費能否扣除,取決於僱主的具體要求。稅務局在2024年的一份內部指引中舉例:

  • 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學會會費:若僱主(如投資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在僱傭合約中列明「必須持有CFA特許資格」作為職位條件,則會費可扣除。但若僱主僅「鼓勵」員工考取CFA,則不可扣除。
  • 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HKIHRM)會費:同樣原則,若僱主書面要求人力資源經理必須為該學會會員,則會費可扣除。

商會會費的特殊情況

商會(如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美國商會等)會費的扣除條件更為嚴格。稅務局一般認為,商會會費屬於社交及商業網絡開支,而非「純粹」為產生入息而招致。除非納稅人能證明以下兩點:

  1. 僱主書面要求僱員必須加入某商會作為受僱條件(例如,某些貿易公司的合約要求銷售總監必須是香港總商會會員);及
  2. 該會費與僱員的特定職責有直接關聯,而非一般性的行業推廣。

實務上,成功申索商會會費扣除的案例極少。稅務局在過去五年(2020-2025年)的公開上訴個案中,僅有兩宗涉及商會會費的申索獲得部分批准,且均涉及僱傭合約中的明確條款。

2025/26課稅年度的申報實務要點

僱主證明文件的重要性

納稅人在申索會費扣除時,必須準備以下文件以備稅務局查核:

  1. 僱傭合約或僱主書面聲明:明確列明「僱員必須持有某專業學會之有效會籍」作為受僱條件。稅務局接受僱主在合約附件、員工手冊或獨立信件中作出此聲明。
  2. 繳費收據:顯示付款人姓名、學會名稱、繳費年度及金額。電子收據同樣有效,但必須清晰可讀。
  3. 學會會籍證明:如會員證或學會發出的會籍確認信,證明該會籍在課稅年度內有效。

混合工作模式下的新挑戰

自2023年以來,部分專業學會(如HKICPA及HKIE)推出了「遠程會員」或「非活躍會員」類別,年費較低但無法行使投票權或使用某些服務。稅務局在2024年11月發出的通函中明確指出,若僱主僅要求僱員持有「基本會籍」,而僱員自行選擇繳付較高費用的「全面會籍」,則只有基本會籍部分的費用可被視為「必須」開支。多付的差額屬於個人選擇,不可扣除。

持續進修費用與會費的區分

許多專業學會的會費已包含持續進修(CPD)課程的費用。根據稅務局的立場,若CPD課程是維持會籍的強制要求,且課程內容與僱員的工作直接相關,則課程費用可作為「必須開支」申索扣除。但需注意,若學會會費與CPD費用分開收取,納稅人必須分別保留收據,並確保CPD課程符合《稅務條例》第12(1)(a)條的「完全、純粹及必須」測試。

常見的申報陷阱與稅務局審查重點

年度會費與入會費的區別

入會費(Initiation Fee / Admission Fee)通常被稅務局視為一次性的資本開支,而非經常性開支。根據《稅務條例》第12(1)(a)條的「產生入息」原則,入會費屬於「為取得產生入息的能力」而支付的費用,而非「為產生入息」而支付的費用,因此不可扣除。例如,一名會計師在2025年首次加入HKICPA時支付的HK$10,000入會費,不能申索扣除,但其後每年的會員年費(HK$4,500)則可能符合條件。

多個學會會費的累積扣除

若納稅人同時持有多個專業學會的會籍(例如,一名財務總監同時持有HKICPA、CFA及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CIMA的會籍),稅務局只會允許扣除僱主明確要求必須持有的會籍費用。其他「錦上添花」的會籍費用不可扣除。納稅人應要求僱主在書面聲明中逐一列明必須持有的會籍名稱。

稅務局的查核週期

根據稅務局2024/25課稅年度的內部統計,薪俸稅扣除項目中,專業學會會費的查核率約為12%,高於一般開支扣除項目的平均查核率(約7%)。稅務局通常會在收到報稅表後的6至12個月內發出查詢信(即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期間,針對2025/26課稅年度)。查詢信會要求納稅人提交上述三類文件(僱主聲明、繳費收據、會籍證明)。若納稅人無法在指定期限內(一般為21天)提交,稅務局有權拒絕扣除並可能徵收5%的罰款。

具體行動建議

  1. 立即檢查僱傭合約:在2026年4月報稅前,向僱主人力資源部索取書面確認,列明2025/26課稅年度內哪些專業學會會籍是受僱的強制條件,並保存該文件至少7年(稅務局追討時效)。
  2. 分開保留會費與CPD收據:若學會的會費與CPD課程費用合併收取,要求學會提供分項收據,以便在CPD課程費用符合扣除條件時獨立申報。
  3. 避免申索商會會費:除非僱傭合約有明確條款,否則不應在薪俸稅報稅表中申索商會會費扣除,以免引發全面稅務審查。
  4. 注意入會費與年費的分類:確保在報稅表(BIR60)第4.2部分的「必須開支」欄目中,只填寫年費金額,切勿將一次性入會費計入。
  5. 保留所有電子郵件及通訊記錄:若僱主以電郵形式發出會籍要求,請將電郵儲存為PDF格式並妥善存檔,作為稅務局查核時的佐證文件。

本文不構成稅務建議。涉及個人稅務情況請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師。 / This does not constitute tax advice. Consult a licensed CPA or tax advisor for your specific sit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