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強積金自願供款扣稅:每年上限同滾存策略
2025年4月1日,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的每年扣稅上限正式由60,000港元調升至65,000港元,同步生效的還有強積金僱主強制性供款免稅額的調整。這項修訂直接改寫了自僱人士的稅務規劃方程式。對於沒有僱主強制供款、需自行承擔全部5%強制性供款(每年上限18,000港元)的自僱人士而言,TVC帳戶如今提供了一條每年額外65,000港元的免稅通道——若善用稅率15%的標準稅率納稅人,每年可節省最多9,750港元稅款。更重要的是,這筆資金可在TVC帳戶內滾存,並於退休時一筆過提取,其投資回報完全免稅。本文將拆解自僱人士如何利用TVC進行「供款扣稅 + 滾存增值」的雙重策略,並比較不同供款組合下的實際稅務效益。
自僱人士強積金供款框架:法定責任與扣稅上限
強制性供款:每年18,000港元上限的迷思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自僱人士(sole proprietors及partners)須按「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每年最高供款上限為18,000港元。此供款可在薪俸稅或利得稅中申索扣除,但須注意:強制性供款的免稅額並非無限額,而是與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免稅額合併計算——2024/25課稅年度,合計上限同樣為18,000港元。
實務上,不少自僱人士誤以為「供幾多扣幾多」,但稅務局(IRD)明確規定:強制性供款的扣稅額以實際供款額為限,且不得超過每年18,000港元。舉例:若自僱人士2024/25課稅年度的有關入息為500,000港元,強制性供款為25,000港元(5%),但可申索扣稅額僅為18,000港元——多出的7,000港元供款無法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65,000港元的全新扣稅空間
2025年4月1日起,TVC的每年扣稅上限由60,000港元調升至65,000港元(《2024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及稅務寬減)條例》)。此上限與強制性供款的18,000港元扣稅額獨立計算——換言之,自僱人士每年合共可申索的強積金相關扣稅額為18,000港元(強制)+ 65,000港元(TVC)= 83,000港元。
TVC的關鍵設計在於:
- 自願性質:自僱人士可選擇每月供款或一筆過供款,無須每月固定供款
- 帳戶獨立:TVC資金存放於獨立帳戶,與強制性供款帳戶分開管理
- 提取限制:須年滿65歲或符合特定條件(如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方可提取
- 投資選擇:可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內的基金組合,享受複利滾存
自僱人士與僱員的供款結構差異
| 項目 | 僱員 | 自僱人士 |
|---|---|---|
| 強制性供款率 | 僱員5% + 僱主5% | 自行承擔5% |
| 強制性供款扣稅上限 | 18,000港元(僱員部分) | 18,000港元 |
| TVC扣稅上限(2025/26起) | 65,000港元 | 65,000港元 |
| 僱主自願性供款扣稅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總扣稅空間 | 83,000港元 | 83,000港元 |
扣稅效益計算:從標準稅率到累進稅率的實戰分析
標準稅率納稅人:每1港元供款節省0.15港元稅款
對於適用標準稅率(15%)的自僱人士,TVC供款的稅務效益最為直接:每供款1港元,即可減少0.15港元的應繳稅款。以2025/26課稅年度上限65,000港元計算:
- 最高節稅金額:65,000港元 × 15% = 9,750港元
- 實際供款成本:65,000港元 - 9,750港元 = 55,250港元
但需注意:標準稅率僅適用於「應課稅入息實額」超過指定門檻的納稅人。2024/25課稅年度,標準稅率的門檻為應課稅入息實額超過2,000,000港元(單身人士)或4,000,000港元(已婚人士)。若自僱人士的入息未達此門檻,則適用累進稅率(2%、6%、10%、17%),節稅效益將低於上述計算。
累進稅率納稅人:邊際稅率決定實際效益
對於適用累進稅率的自僱人士,TVC供款的節稅金額取決於其邊際稅率。2024/25課稅年度的累進稅率結構如下:
| 應課稅入息實額(港元) | 稅率 |
|---|---|
| 首50,000港元 | 2% |
| 次50,000港元 | 6% |
| 再50,000港元 | 10% |
| 餘額 | 17% |
假設自僱人士A的應課稅入息實額為400,000港元,邊際稅率為17%。若A作出全額65,000港元TVC供款,其節稅金額為65,000港元 × 17% = 11,050港元——反而高於標準稅率納稅人的9,750港元。關鍵在於:TVC供款直接扣減「應課稅入息實額」,因此邊際稅率越高,節稅效益越大。
與其他稅務寬減的疊加效應
TVC供款的扣稅額屬於「扣除項目」(deduction),而非「免稅額」(allowance)。這意味著它可與以下項目疊加使用,進一步降低應課稅入息實額:
- 基本免稅額:132,000港元(2024/25)
- 單親免稅額:132,000港元
- 子女免稅額:每名子女130,000港元(第1至9名)
- 供養父母免稅額:每名父母25,000港元至50,000港元(視乎年齡及是否同住)
- 自願醫保(VHIS)保費扣稅:每名受保人上限8,000港元
- 強積金自願性供款(TVC):65,000港元(2025/26起)
稅務規劃要點:自僱人士應優先使用「免稅額」項目(如基本免稅額、子女免稅額),因其直接從應課稅入息實額中扣除,不受邊際稅率影響。TVC則作為「扣除項目」,在計算應課稅入息實額時扣減,適合在免稅額用盡後進一步降低稅基。
滾存策略:從供款到提取的複利路線圖
投資組合配置:風險承受能力與退休時間軸
TVC帳戶內的資金可投資於強積金計劃下的各類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混合資產基金及保證基金。自僱人士應根據退休時間軸(即預計提取年齡)調整投資組合:
- 長期投資(20年以上):可配置70-80%於環球股票基金,利用複利效應捕捉市場增長。參考積金局2024年統計,過去10年環球股票基金的年化回報約為6-8%。
- 中期投資(10-20年):混合資產基金(股債比例60:40)較為適合,年化回報約4-6%。
- 短期投資(5-10年):債券基金或保證基金為主,年化回報約2-3%,重點在於保本及穩定現金流。
複利滾存的數學:65,000港元×20年的威力
假設自僱人士B由2025/26課稅年度起,每年全額供款65,000港元至TVC帳戶,並全數投資於年化回報率6%的環球股票基金。20年後的帳戶價值計算如下:
- 每年供款:65,000港元
- 年化回報率:6%
- 投資年期:20年
- 複利終值公式:FV = P × [(1 + r)^n - 1] / r
- FV = 65,000 × [(1 + 0.06)^20 - 1] / 0.06
- FV = 65,000 × (3.2071 - 1) / 0.06
- FV = 65,000 × 36.785
- FV ≈ 2,391,025港元
若同一筆資金不作TVC供款而直接投資(假設相同回報率),則需考慮每年繳納的稅款。假設B的邊際稅率為17%,每年TVC節稅金額為11,050港元,20年累計節稅約221,000港元——這筆資金可額外投入投資組合,進一步放大複利效應。
提取時的稅務處理:免稅提取的關鍵優勢
TVC帳戶內的資金於提取時完全免稅,這是與其他退休儲蓄工具(如自願醫保、延期年金)最大的區別。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6D條,強積金計劃的權益(包括TVC帳戶)在提取時不視為應課稅收入。換言之,無論帳戶增值多少,提取時無須繳納任何稅款。
此設計與美國的Roth IRA概念相似:供款時享稅務扣除,提取時免稅。但TVC的提取條件較Roth IRA嚴格——須年滿65歲或符合特定情況,且不可提前提取(除非永久離港或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實戰案例:不同收入水平的自僱人士策略
案例一:高收入專業人士(年收入2,500,000港元)
假設C為執業律師,2025/26課稅年度的自僱入息為2,500,000港元。C已申索基本免稅額132,000港元,應課稅入息實額為2,368,000港元,適用標準稅率15%。
- 強制性供款:2,500,000港元 × 5% = 125,000港元(扣稅上限18,000港元)
- TVC供款:65,000港元(全額扣稅)
- 總扣稅額:18,000 + 65,000 = 83,000港元
- 節稅金額:65,000港元 × 15% = 9,750港元
- 建議策略:C應全額供款TVC,並將資金配置於環球股票基金,利用20年以上投資期享受複利增長。
案例二:中收入自僱人士(年收入600,000港元)
假設D為Freelance設計師,2025/26課稅年度的自僱入息為600,000港元。D已申索基本免稅額132,000港元,應課稅入息實額為468,000港元,適用累進稅率(邊際稅率17%)。
- 強制性供款:600,000港元 × 5% = 30,000港元(扣稅上限18,000港元)
- TVC供款:65,000港元(全額扣稅)
- 總扣稅額:18,000 + 65,000 = 83,000港元
- 節稅金額:65,000港元 × 17% = 11,050港元
- 建議策略:D的邊際稅率較高,TVC節稅效益更顯著。D可考慮將TVC供款分拆為每月約5,417港元,以穩定現金流。
案例三:低收入自僱人士(年收入200,000港元)
假設E為兼職補習老師,2025/26課稅年度的自僱入息為200,000港元。E已申索基本免稅額132,000港元,應課稅入息實額為68,000港元,適用累進稅率(邊際稅率6%)。
- 強制性供款:200,000港元 × 5% = 10,000港元(全額扣稅)
- TVC供款:建議供款10,000-20,000港元(視乎現金流)
- 節稅金額:若供款20,000港元,節稅金額為20,000港元 × 6% = 1,200港元
- 建議策略:E的邊際稅率較低,TVC節稅效益有限。E應優先確保基本生活開支及應急儲備,再考慮TVC供款。若E預期未來收入增長,可先開立TVC帳戶但僅作小額供款。
操作指南:開戶、供款與報稅流程
開立TVC帳戶的步驟
- 選擇強積金計劃:自僱人士可選擇現有強積金計劃或轉移至其他計劃。注意:TVC帳戶須與強制性供款帳戶開立於同一計劃,但可選擇不同基金組合。
- 填寫申請表格:向受託人提交「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申請書」,並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自僱人士證明(如商業登記證)。
- 設定供款方式:可選擇每月自動轉帳(如每月5,417港元)或一筆過供款(如每年12月前存入65,000港元)。
- 確認扣稅安排:TVC供款將由受託人向稅務局申報,納稅人無須自行填寫額外表格。
報稅時的申報方法
在填寫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時,TVC供款的扣稅額應填寫於第8.1部「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欄位。稅務局會根據受託人提交的資料自動核對。若自僱人士同時有強制性供款,則需在第8.2部申報。
常見陷阱與注意事項
- 供款超額:TVC扣稅上限為每年65,000港元,超額供款部分無法扣稅,且無法退回。自僱人士應確保每年供款不超過此上限。
- 提取限制:TVC帳戶資金須年滿65歲方可提取。若提前提取(如因個人財務需要),須繳納懲罰性費用(通常為提取金額的10-20%),且已享用的扣稅額無須退回。
- 與年金計劃的比較:TVC與合資格延期年金(QDAP)同樣享有每年65,000港元扣稅上限,但兩者獨立計算。自僱人士可同時開立TVC及QDAP,合共扣稅上限為130,000港元。
行動總結:五個具體步驟
- 立即開立TVC帳戶:2025/26課稅年度已由2025年4月1日開始,盡早開戶並設定每月供款,可確保全年供款額達上限65,000港元。
- 按邊際稅率決定供款額:若邊際稅率為17%或以上,應全額供款;若邊際稅率低於10%,可考慮僅供款10,000-20,000港元,並將餘額用於其他投資。
- 選擇長期增長型基金:對於20年以上投資期,環球股票基金的年化回報(6-8%)遠高於債券基金,複利效應可放大退休儲備。
- 與QDAP組合使用:若現金流許可,同時開立TVC及QDAP,每年合共扣稅上限達130,000港元,大幅降低應課稅收入。
- 每年檢視供款策略:隨收入增長及邊際稅率變化,適時調整TVC供款額,確保最大化扣稅效益。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稅務建議。涉及個人稅務情況請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師。This does not constitute tax advice. Consult a licensed CPA or tax advisor for your specific sit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