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中产 · 2026-03-05

結婚與稅務:新婚夫婦的免稅額合併攻略

2026年3月5日 ·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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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6課稅年度將於2025年4月1日展開,財政預算案(2025年2月發表)已明確調整多項薪俸稅免稅額及稅階。對於計劃於2025年下半年或2026年上半年結婚的香港中產伴侶而言,婚後首個課稅年度的稅務安排,直接影響家庭現金流。稅務局《2024/25年度報稅指南》列明,已婚人士可選擇合併評稅或分開評稅,而「已婚人士免稅額」(每名納稅人可申索)與「子女免稅額」的疊加效應,在2025/26年度因通脹調整而進一步擴大。本文將以香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12B條及第29條為基礎,詳解新婚夫婦如何透過免稅額合併策略,合法減低應課薪俸稅總額。

已婚人士免稅額與合併評稅的基本機制

合併評稅的適用條件

根據《稅務條例》第12B(1)條,已婚人士可選擇與配偶合併評稅,前提是雙方均須為香港居民,且於課稅年度內任何時間為合法夫妻。合併評稅的計算方法是將夫婦二人的應課稅入息總額相加,然後以「已婚人士免稅額」(2025/26年度:HKD 264,000,較2024/25年度的HKD 260,000上調1.5%)取代個人基本免稅額(HKD 132,000)。關鍵在於:若其中一方收入遠低於另一方的免稅額門檻,合併評稅可讓高收入一方「用盡」配偶未使用的免稅額。

分開評稅的保留選項

《稅務條例》第29條同時容許已婚人士選擇分開評稅,即各自以個人基本免稅額(HKD 132,000)計算稅款。此選項對雙方收入相近的夫婦有利,因為合併評稅會將二人收入合計後以累進稅率(2025/26年度:首HKD 50,000徵收2%,遞增至最高17%)計算,可能推高邊際稅率。

實例比較:假設丈夫年收入HKD 600,000,妻子年收入HKD 200,000。合併評稅時,總收入HKD 800,000減去已婚人士免稅額HKD 264,000,應課稅入息為HKD 536,000。分開評稅時,丈夫應課稅入息HKD 468,000(HKD 600,000 - HKD 132,000),妻子HKD 68,000(HKD 200,000 - HKD 132,000),二人應課稅總額HKD 536,000相同。但若妻子收入為零,合併評稅可讓丈夫單獨使用HKD 264,000免稅額,較分開評稅的HKD 132,000多出一倍。

2025/26年度免稅額調整的實際影響

財政預算案(2025年)公布的2025/26年度免稅額調整包括:

  • 基本免稅額:HKD 132,000(不變)
  • 已婚人士免稅額:HKD 264,000(+1.5%)
  • 子女免稅額(每名):首名至第九名各HKD 130,000(+1.6%)
  • 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60歲以上):每名HKD 50,000(+1.5%)

對於新婚夫婦,若計劃在婚後一年內生育,子女免稅額可與已婚人士免稅額疊加。以一名子女計算,總免稅額可達HKD 394,000(HKD 264,000 + HKD 130,000),較單身人士的HKD 132,000高出近三倍。

新婚夫婦的免稅額申索策略

子女免稅額的分配選擇

《稅務條例》第31條規定,子女免稅額可由夫婦其中一方申索,或按比例分配。選擇權在納稅人,但稅務局建議由收入較高的一方申索,以最大化稅務效益。2025/26年度,每名子女的免稅額為HKD 130,000,若夫婦二人合共收入HKD 1,200,000,由高收入方(年收入HKD 800,000)申索子女免稅額,可將其應課稅入息由HKD 536,000(HKD 800,000 - HKD 264,000)降至HKD 406,000,節省稅款約HKD 22,100(按累進稅率計算)。

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的合併申索

新婚夫婦可將雙方父母納入免稅額申索範圍。根據《稅務條例》第30條,每名60歲以上受供養父母/祖父母可申索HKD 50,000免稅額,前提是該名長者通常居於香港,且納稅人在該課稅年度內提供不少於HKD 12,000的生活費。若夫婦二人各自供養兩名父母,合共可申索HKD 200,000免稅額(4名 x HKD 50,000)。這項安排對新婚夫婦尤為重要,因為婚後可將雙方的供養義務合併計算,避免因收入差距而浪費免稅額。

自願醫保計劃(VHIS)保費的稅務扣除

自2019/20課稅年度起,納稅人可為自己及配偶申索自願醫保計劃保費的稅務扣除,每年上限HKD 8,000。新婚夫婦若各自投保VHIS,合共可扣除HKD 16,000。此項扣除不影響免稅額計算,但可直接減少應課稅入息。稅務局《2024/25年度報稅指南》第8.3節明確指出,配偶保費須由納稅人支付方可申索,因此建議由收入較高的一方支付雙方保費。

合併評稅的潛在陷阱與注意事項

邊際稅率上升的風險

合併評稅的最大陷阱在於累進稅率結構。2025/26年度薪俸稅稅階如下:

  • 首HKD 50,000:2%
  • 次HKD 50,000:6%
  • 次HKD 50,000:10%
  • 次HKD 50,000:14%
  • 餘額:17%

當夫婦二人收入合計後,若總收入超過HKD 200,000(即首四個稅階總和),超額部分將按17%徵稅。例如,丈夫年收入HKD 1,000,000,妻子年收入HKD 500,000,合併總收入HKD 1,500,000。減去已婚人士免稅額HKD 264,000後,應課稅入息HKD 1,236,000,其中HKD 1,036,000(HKD 1,236,000 - HKD 200,000)按17%徵稅,稅款約HKD 186,120。若分開評稅,丈夫應課稅入息HKD 868,000,稅款約HKD 127,560;妻子HKD 368,000,稅款約HKD 45,560;合共HKD 173,120。合併評稅較分開評稅多繳HKD 13,000。

免稅額重疊的浪費

若夫婦二人各自申索相同的免稅額項目(如子女免稅額),稅務局會按申索比例分配,但不會重複計算。稅務局《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31號(2023年修訂)強調,子女免稅額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名子女的法定免稅額。新婚夫婦若未協調申索策略,可能導致免稅額浪費。例如,若雙方各自申索同一名子女的50%免稅額(各HKD 65,000),而一方收入較低,其未用盡的免稅額無法轉移。

離婚或分居後的稅務影響

《稅務條例》第12B(3)條規定,若夫婦在課稅年度內離婚或分居,合併評稅選項將失效。稅務局會將該年度視為分開評稅處理,並重新計算稅款。這對新婚夫婦而言,若婚姻短暫(如少於12個月),合併評稅的效益可能被後續的重新計算抵消。2024年終審法院案例 Commissioner of Inland Revenue v. Chan(FACV 12/2023)明確指出,合併評稅的選擇權僅適用於婚姻存續期間,分居後即使未正式離婚,稅務局亦有權拒絕合併評稅申請。

實務操作:合併評稅的申報流程

報稅表的填寫要點

2025/26課稅年度的報稅表(BIR60)將於2026年4月寄出。新婚夫婦須在報稅表第4部「選擇合併評稅」欄位勾選「是」,並填寫配偶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收入資料。稅務局會根據申報資料計算合併稅款。若夫婦二人均收到報稅表,須各自在報稅表上勾選合併評稅選項,否則稅務局會按分開評稅處理。

申請期限與逾期罰則

合併評稅的選擇須在報稅表提交期限內(通常為發出後1個月)作出。逾期申請須以書面向稅務局局長提出,並說明理由。根據《稅務條例》第82A條,逾期提交報稅表可被罰款HKD 10,000,並可能被評定「估計評稅」。2024年稅務局年報顯示,約12%的已婚納稅人因未及時選擇合併評稅而多繳稅款。

稅務計算機的應用

稅務局網站提供「薪俸稅計算機」,輸入夫婦二人收入及免稅額資料後,可即時比較合併評稅與分開評稅的稅款差異。建議新婚夫婦在提交報稅表前,先使用此工具進行模擬。若合併評稅節稅效果低於HKD 1,000,分開評稅可能更簡單,因為合併評稅的申報程序較繁複。

稅務規劃的長期策略

婚姻期間的免稅額最大化

新婚夫婦應在婚後首個課稅年度內,檢討以下事項:

  • 收入預測:若一方收入預計在未來3-5年內大幅增長(如晉升或轉職),合併評稅的效益可能遞減。
  • 子女計劃:每名子女的免稅額HKD 130,000,若計劃生育兩名,總免稅額可達HKD 260,000,接近已婚人士免稅額的數值。
  • 長者供養:若雙方父母均居港,供養父母免稅額可達HKD 200,000,但須確保提供生活費的銀行紀錄。

與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協同效應

強積金自願性供款(TVC)可享每年HKD 60,000的稅務扣除。新婚夫婦若各自進行TVC供款,合共可扣除HKD 120,000。此項扣除可與免稅額疊加,進一步降低應課稅入息。例如,若夫婦合併收入HKD 1,000,000,已婚人士免稅額HKD 264,000,TVC扣除HKD 120,000,應課稅入息降至HKD 616,000,稅款約HKD 80,720,較無TVC扣除的HKD 97,120節省HKD 16,400。

物業稅與薪俸稅的互動

若新婚夫婦共同持有物業出租,租金收入須按物業稅(標準稅率15%)課稅。但《稅務條例》第5B條容許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將租金收入與薪俸稅合併計算,從而利用免稅額。例如,若丈夫薪俸收入HKD 600,000,妻子租金收入HKD 200,000,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後,總收入HKD 800,000減去已婚人士免稅額HKD 264,000,應課稅入息HKD 536,000,稅款約HKD 66,120,較分開計算(薪俸稅HKD 43,560 + 物業稅HKD 30,000 = HKD 73,560)節省HKD 7,440。

行動要點

  1. 婚後30天內:向稅務局更新婚姻狀況(填寫IR1249表格),以確保2025/26課稅年度的免稅額申索資格。
  2. 提交報稅表前:使用稅務局薪俸稅計算機,比較合併評稅與分開評稅的稅款差異,選擇較低方案。
  3. 協調免稅額申索:由收入較高的一方申索子女免稅額及VHIS保費扣除,避免浪費。
  4. 考慮個人入息課稅:若持有出租物業,評估將租金收入與薪俸稅合併的效益。
  5. 檢討長期規劃:每兩年重新評估收入變化,調整合併評稅選擇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策略。

本文不構成稅務建議。涉及個人稅務情況請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師。